苍溪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瓶装)采购项目

2025-04-07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需要对医用气体(瓶装)进行采购遴选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苍溪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瓶装)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清单及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最高限价(人民币)
预计年消耗量

质量标准

1

医用氧
40L/瓶
98.00元
4000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纯度(O2)≥99.5%

2

医用氧(120车专用)
10L/瓶
50.00元
250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纯度(O2)≥99.5%

3

二氧化碳
40L/瓶
200.00元
110

食品级,纯度(CO2)≥99.9%

4

氩气
40L/瓶
200.00元
2

符合相关标准

5

肺功能弥散气
40L/瓶
1800.00元
2

符合相关标准

6

高纯氮
40L/瓶
500.00
2

纯度(N2)≥99.999%


3.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验收价格,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以上产品单价含税费、运输费、搬运费(含空瓶回收及上下车费用)、气瓶检验费等全部费用;超过分项报价及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5.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6.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7.结算方式:按医院用量据实结算实际成交金额以单价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每月初开具上月货款全额普通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增值税发票当月作为第一个月于3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清货款。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8.采购预算、单价及数量:采购预算约431500/年;最高限价为431500/年

9.供货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0.配送地点: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三、报名及遴选时间

1.报名时间:202548日至2025410

2.遴选时间:2025411日上午10:00

3.遴选地点:苍溪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信息科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出规定时间的报名不予接收。

2.采购询价小组将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最终参与遴选名单(不少于3家),未通过审查,原因不作解释。

3.本次公告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五、联系事宜

1.报名地点:苍溪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药学部现场报名

2.联系地址:苍溪县云峰镇赵公坝路2号

3.联 系 人:母老师     电话:15284137540


苍溪县人民医院

                                                                 2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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